產業園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計畫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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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110年11月桃園超商店員因勸導顧客佩戴口罩引發暴力攻擊身亡案件之政府因應作為一事,勞動部回應說明

    本事件涉及傳染病防治法並為刑事案件,惟就員工職場安全及勞動權益部分,勞動部於該事件發生後,立即邀集各大超商等零售業者,召開「預防職場暴力精進措施研商會議」,並於會議中達成多項共識,包括:業者應全面檢討夜班員工保護措施,並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員工若遇暴力攻擊事件,可自行退避,無須承擔財物損失之賠償義務;各營運據點實施風險評估及檢討緊急應變處理程序,並配置適當人力,落實員工相關教育訓練;且對於遭受傷害之員工,提供必要之補償及協助。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對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預防,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並依規定建立預防職場暴力機制、危害風險評估及事件處理程序等措施。為使雇主強化夜間工作之危害預防與管理,勞動部整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現有相關規定,已訂定「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強化職場暴力的風險評估及夜間工作安全衛生之重要查核事項,並宣導週知及提供查核表供事業單位依循,以增進勞工於工作場所夜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
    為督促事業單位落實相關規定,勞動部已將夜間工作納入111年專案檢查對象(連鎖零售業超商、餐飲及旅宿業含飲料店、育樂場所KTV、加油站、量販店及倉儲物流業等),並責成勞動檢查機構派員執行夜間檢查,以實際查察夜間工作現況,若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辦理,即處以新臺幣3萬到30萬之罰鍰。勞動部將滾動檢討各項作為,以精進職場危害預防措施。

112年度全國工業區績優單位人員表揚暨安全衛生發表活動花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