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署舉辦防爆電氣技術國際專家講座,提升國內防爆電氣設備驗證技術發展
鑑於國內外石化工廠、化學工廠發生火災、爆炸之案例常造成生命或財產之嚴重損失,為提升國內防爆電氣設備驗證技術之發展,防止災害發生,勞動部職安署邀請歐、美防爆電氣設備技術及驗證領域的專家DEKRA Certification B.V. Mr. Jonge及UL LLC Mr. Malohn,於本(106)年9月28日來台辦理「防爆電氣技術國際專家講座」,與國內防爆電氣設備產製、進出口、使用業者代表及相關學者專家,共同研討具前瞻性及實務性的相關議題,各界參與踴躍,展現關心國際防爆電氣技術發展展及推展驗證事務之重視。
勞動部職安署表示,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滯留作業場所,如未使用具防爆構造、性能規格之電氣設備,將會引發火災、爆炸等危險,造成慘重災情,不僅造成人員傷亡及家庭破碎的不幸後果,也增加社會成本的沉重負擔。故勞動部於民國100年推動防爆電氣設備檢定制度,104年實施防爆電氣設備等機械設備器具申報登錄安全資訊制度,冀望藉由推動防爆電氣設備驗證制度,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所制訂之防爆電氣設備國際標準及設立之國際防爆驗證體系IECEx System架構接軌,透過國際合作與交流,以提升業界安全意識,強化我國在國際防爆安全領域之完整性。
勞動部職安署進一步指出,在防爆電氣設備領域方面,除國際防爆驗證體系IECEx System的會員國已彼此接受依據IEC標準出具的驗證證明文件外,另包括歐盟之「使用於易爆炸環境下之設備與保護系統指令」(ATEX),以及日本之防爆構造規格,與美加地區的UL、CSA及FM等標準,避免因各有其區域性的個別差異,導致相關商品在國際貿易產品流通障礙。故目前國際已朝IEC體系國際化趨勢發展,以節省驗證成本,提高驗證效益。職安署未來將透過國際防爆驗證體系IECEx System的連接及國際間驗證相互合作,減少檢測實驗室測試結果及驗證程序之差異,進而降低相關產品貿易技術性之障礙,落實防爆電氣設備源頭管理,保障工作者安全。
勞動部與環保署齊力合作,化學物質登錄統一窗口
我國化學物質源頭登錄制度,經勞動部與環保署跨部會整合運作,由環保署設置統一窗口受理申請,採兩機關共同審查,統一窗口彙整及通知審查結果之作業模式。勞動部與環保署以掌握化學物質安全資訊及簡政便民為施政目標,自103年12月至今,已受理1千餘種新化學物質之申請案件,不僅提升我國對化學物質資料之掌握度,更樹立跨部署合作之良好典範。
勞動部表示,自98年起即開始與環保署合作,並於103年共同建置我國化學物質清單(既有化學物質)計101,089種,作為我國化學物質源頭管理之基礎。為健全評估篩選高風險化學物質所需資訊,及利於國內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管理,勞動部與環保署分別訂有「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及「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對於未列於該清單以內者,即為新化學物質,應依規定繳交安全評估報告,經審查核可者,方可製造或輸入。考量二者管理目的雖有不同,但審核資料具相當同質性,爰勞動部與環保署攜手合作推動統一窗口之運作,定期召開協調會議,確立申請案件之行政流程與審查標準,開發登錄工具及訂定相關指引,並積極就法制面進行調和,消弭兩部署在新化學物質管理運作之差異,簡化事業單位申請程序,未來亦將持續完善我國化學物質源頭登錄制度。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除透過與環保署合作推動之「新化學物質源頭登錄制度」外,《職業安全衛生法》對於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報備及管制性化學品運作許可亦有相關規定,要求雇主應依化學品種類,將運作資料報請勞動部備查,或申請許可通過後方可運作;目前已公告指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共516種、管制性化學品共18種,以有效管理工作場所使用之化學品,保障職場勞工安全與健康。
勞動部呼籲,有關危害性化學品之運作,除應依法辦理核准登記、運作資料備查或運作許可申請外,應有危害標示、製作清單、提供勞工安全資料表,並採取必要之通識措施,使勞工充分獲取化學品使用之安全知識,並透過暴露評估及風險分級,強化化學品運作之安全管理機制,才能確保職場勞工安全與健康,相關資訊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查詢(https://www.osha.gov.tw)。
附件
勞動部職安署籲請工業區廠商,應本於公司自主精神,善盡管理責任,重視員工身心健康及職場安全衛生,避免災害發生。
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於今(20)日召開第7屆第1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會中邀請勞動部職安署鄒子廉署長出席,並就勞動條件監督及職業災害預防策略說明及進行意見交流,鄒署長特別籲請工業區廠商雇主及與會之理監事等業界領袖,應本於公司自主精神,重視員工身心健康及職場安全衛生,避免災害發生。
職安署鄒署長說,本(106)年於利澤工業區燿華電子宜蘭廠及官田工業區尚穩環保科技公司臺南廠陸續發生硫化氫中毒之重大職業災害,造成多名勞工傷亡,其中更包括2名外籍勞工死亡。究其原因,除工作時未採取通風、換氣及有害氣體濃度監測等安全作業程序外,面對發生缺氧或中毒災害時,搶救人員緊急應變知能不足,於未使用安全防護設備情況下貿然進入搶救,亦是造成如此慘痛災害之主因,顯見廠商對於員工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整體職業安全衛生意識亟待提升。
鄒署長進一步表示,無論本國或外國員工,均是事業單位永續發展之重要資源,唯有健康的勞動力才能帶給企業足夠的競爭力,近來國際相關組織或大型企業,紛紛將員工身心健康及職場安全衛生列為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的重要環節,職安署將賡續透過「工業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計畫」,整合相關資源,協助工業區內事業單位提升安全衛生水準,型塑良好工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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