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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第6期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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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11月22日}

活動快訊

112年度工業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計畫 全國工業區績優單位人員表揚暨安全衛生成果發表會

    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主辦、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執行的
「112年度工業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計畫--全國工業區績優單位人員表揚暨安全衛生成果發表會」20日在台中市萊特薇庭隆重舉辦。
    活動由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賴博司理事長主持,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鄒子廉署長、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紀世宗分局長、臺中市勞動檢查處邱怡川處長、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朱文勇組長、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曹常成主任蒞臨,向全國64個工業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會及績優單位、人員致意,
感謝企業廠商對職場環境安全品質提升以及對勞工安全衛生的重視。
 
    工業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計畫的推動,於今年展現出向前大步邁進的趨勢,
今年度評選獲得優良安促會獎的「大發產業園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會」,除與當地勞動檢查機構持續締結安全伙伴進行自我管理,
積極提升自身工業區內職業安全衛生環境,更不吝於將經驗向週邊擴散分享,協助鄰近工業區「和發產業園區」推動成立安促會,
建立聯防達成自助互助,不僅補強檢查機構人力的不足,更建立政府與事業單位間良好的溝通管道。
 
    另外本年度計畫持續於各工業區辦理各類型防災教育訓練,來提升事業單位勞工防災觀念,
除規劃原有針對本國籍勞工進行防災課程外,亦持續辦理一系列針對外籍移工朋友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藉由專業講師輔以翻譯人員協助2千7百餘位外籍移工了解作業環境危害,減低了所有勞工於工作中受災的風險。
對於作業環境、設備及機械安全性,計畫中提供免費的廠區輔導,協助事業單位及時發現危害因子並提供改善建議防範職災於未然。
並利用工業區安促會的定期會議進行增加廠廠間安全衛生交流與學習的機會。最後為照顧勞工身心健康及職場安全衛生的永續發展,
辦理中小企業健康服務說明活動,避免職場中或工作中的健康危害、落實個人健康保護與健康管理。
這些政府資源在在都是致力於提升工業區內事業單位的安全衛生觀念與水準,關懷員工身心健康,打造優質的安全健康文化並減少職災的發生。
 
    現場除展現今年度計畫辦理成果外,特別邀請前勞動部勞動與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研究員 「吳鴻鈞 博士」進行火災爆炸危害預防說明。
另邀請優良個人獎獲獎人: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石善德先生」現場分享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心得與經驗,
期待全國64個工業區安促會工作推動上有更良好的成效,為廠商員工提供更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美國聯邦暨各州勞工行政官員訪團拜訪勞動部職安署交流座談

    美國勞工行政官員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overnment Labor Officials)暨阿拉巴馬州勞工廳(Alabama Department of Labor) 
Fitzgerald Washington主席(President)/廳長(Secretary)率領密蘇里州勞工廳(Missouri Department of Labor and Industrial Relations)
Anna Hui廳長(Director)、奧勒岡州勞工廳(Oregon Bureau of Labor and Industries) Christina Stephenson廳長(Commissioner)、
懷俄明州勞工廳(Wyoming Department of Workforce Services) Robin Cooley廳長(Director)、
美國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Kathy Drew King副總法律顧問(Deputy Associate General Counsel)及
美國聯邦調解調停署(Federal Mediation and Conciliation Service) Pete Swanson 處長(Manager),
在勞動部駐美國代表處廖貴燕秘書及勞動部謝青雲副司長陪同下,於112年10月30日下午4時拜訪勞動部職安署,
由鄒子廉署長親自帶領同仁接待並進行座談,並於會中分享臺灣職安衛現況,交流職安衛業務執行經驗。
 
    鄒子廉署長致詞時表示,美國職安衛政策一直為臺灣學習典範之一,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署負責勞動檢查、職災預防和職災勞工保護,
其策略包括相關法規制定、執行勞動檢查(包含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條件)、宣傳與輔導及協助職災勞工重建工作,
以「讓人人享有安全健康、尊嚴勞動之工作環境,及改善職業傷病診斷、補償與重建之服務,以確保安全健康勞動力,
促進國家競爭力」為願景,期透過與美國經驗交流及相互學習,使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更加落實且完善。
 
    會中美方說明美國各州的職安衛推動會因產業特性而略有差異及各具特色,我方則分享我國職安衛願景、組織架構、施政目標、
主管法規、業務執行績效、推動國際交流合作成果等。美方對於我國職業災害勞保給付千人率逐年下降,給予高度肯定,
並關心我國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未顯著下降之原因、解決對策及勞動檢查員之流動情形等,雙方進一步展開討論。
 
    鄒子廉署長表示,透過國際交流座談會汲取國外經驗,除可行銷臺灣職安衛執行成果與績效外,更可瞭解國際職安衛政策走向,
對於國內未來職安衛政策規劃與推動實有助益,於會後積極邀請美方未來可再訪職安署,美方亦盼臺灣職安署可前往美國進行訪問,
深化雙方未來合作機會。
 
 

勞動部職安署辦理「2023防爆安全技術國際專家講座」,提升國內防爆電氣設備技術發展

    勞動部職安署10/26上午假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2023防爆安全技術國際專家講座」,邀請來自韓國、
比利時的防爆電氣設備技術及驗證領域的專家KOSHA Mr. Kang Jeong-il (姜丁日)及TÜV SÜD Mr. Kristof De Gersem,
與國內防爆電氣設備產製、進出口、使用業者代表及相關學者專家,共同研討防爆安全技術驗證與火災爆炸預防作法,
以及未來氫氣綠能應用與作業安全等議題,以促進防爆電氣技術的發展及驗證制度的推動。
 
    勞動部職安署表示,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滯留作業場所,如未使用具防爆構造、性能規格之電氣設備,
將增加火災、爆炸等危害風險,若不慎發生災害,不僅造成人員傷亡及家庭破碎,也增加社會成本的沉重負擔。
故勞動部於民國100年推動防爆電氣設備檢定制度,並於104年實施防爆電氣設備等機械設備器具申報登錄安全資訊制度,
藉由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所制訂之防爆電氣設備國際標準及設立之國際防爆驗證體系IECEx System架構接軌,
強化國際合作與交流,以提升業界安全意識及提升我國防爆安全技術。
 
    勞動部職安署進一步表示,在防爆電氣設備領域,除國際防爆驗證體系IECEx System的會員國已彼此接受依據IEC標準
出具的驗證證明文件外,另包括歐盟之「使用於易爆炸環境下之設備與保護系統指令」(ATEX)、日本之防爆構造規格
及美加地區的UL、CSA及FM等標準。為避免區域性的個別差異,導致相關商品在國際貿易產品流通障礙,
故目前國際標準已朝IEC體系發展,以節省驗證成本,提高驗證效益。目前職安署透過國際防爆驗證體系IECEx System的連接
及國際間驗證相互合作,已核准國內型式檢定機構與國外驗證機構,簽訂相互承認型式檢定報告之合作文件,
共計27家國外驗證機構,以縮短型式檢定發證流程,達成雙方互惠,落實防爆電氣設備源頭管理,保障工作者安全。
 
 

勞動部職安署辦理「2023智慧化生產安全論壇」,打造永續安全職場

    勞動部職安署10/26下午假台北喜來登大飯店舉辦「2023智慧化生產安全論壇」,邀請經濟部產發署、
全國工業總會、全國總工會、相關產業代表及型式檢定機構等單位,共同交流智慧生產安全實務經驗,強化職場安全,
協助企業永續經營,以實現蔡總統指示「持續強化勞工安全及福利,並保持在經濟轉型中,產業所需的人力及彈性」之任務目標。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台灣經濟與產業邁入「工業4.0」科技時代及智慧機械之生產模式,
其工作場所衍生之危害類型、程度及範圍等,與傳統生產模式明顯不同,為協助產業因應新型態職場安全問題,
勞動部自108年起,透過建構新興產業型態所需風險評估專業服務網路、擴大機械設備器具源頭管理與邊境管制、
推動系統化產業安全監督能力與管理機制等三大面向,強化產業智慧生產安全,迄今已協助約7萬家事業單位,照護約163萬名勞工。
 
    職安署表示,本次論壇彙整金屬製品、電子零組件、機械設備、食品、塑膠製品、
基本金屬及電力設備等7類高職災風險行業之輔導成果,分別就「產能與職安創雙贏」、「產業轉型成功祕訣」
及「產業永續經營之道」等主題進行經驗交流,協助產業導入風險評估、推動產業本質安全及提升生產安全,
藉由降低職業災害,進而減少勞動薪資成本損失及經濟損失。此外,有鑑於ESG及淨零碳排為現代企業發展的重要議題,
以人為本的尊嚴勞動價值更是公司治理不容忽視的關鍵,本次論壇最後由職安署鄒子廉署長主持「智慧安全生產公正轉型未來展望趨勢座談」,
並邀請經濟部產發署鄒宇新副署長、原件精機公司蘇瑞堯董事長及金屬中心賴永祥執行長等產官學代表,從不同角度跨域探討交流,
共同追求產業零災害且永續經營之發展願景。
 

 

最新消息

台南某醬油工廠從事槽內清洗作業發生3名勞工缺氧中毒災害,職安署呼籲雇主應強化局限空間作業防災措施

    11/6台南新化某醬油工廠勞工進入醬油槽內從事醬渣清理作業,疑似因缺氧中毒暈倒於醬油槽內,
2名勞工見狀進入槽內搶救亦暈倒於槽內,3人送醫後,所幸已恢復呼吸心跳,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於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檢查,
已勒令停工,並將進一步釐清災害原因,呼籲雇主使勞工進入儲槽、地窖及下水道等局限空間作業,
應確實採取通風及氣體測定等措施,以防止缺氧、中毒危害。
 
    職安署表示,經統計近3年總計發生9起局限空間災害共造成18人死傷, 因局限空間場所普遍存在於各行各業且類型多元,
無法以肉眼直接辨識缺氧及有害氣體蓄積情形,雇主、勞工及救援人員容易輕忽作業危害性,而未採取危害防止措施,
如發生職業災害往往造成多人死傷,為避免相關職業災害,職安署已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將局限空間危害預防列為檢查重點,
對於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最高30萬之罰鍰,雇主千萬不可存有僥倖心態。
 
    職安署強調,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前,一定要實施通風換氣,徹底排除危害氣體與維持內部新鮮空氧,
並且要以儀器監測內部氣體濃度,確認對人體無害及使用必要防護具後,才可進入作業,亦須定期強化相關人員的危害意識,
落實標準作業程序及教育訓練,確實執行進出場所的管制。另外,職安署官網已建置局限空間危害預防專區,
內容包括職災案例及海報等防災宣導資料,請雇主及相關工作者多加善用,共同維護作業安全,杜絕類似災害再度發生。
 
 

職安署表揚榮獲健康勞動力永續領航企業,強調「健康勞動力」為企業永續發展的核心

    勞動部職安署首度與全球企業永續論壇(GCSF)合作,於11月16日假台北圓山大飯店舉辦
「推動職場永續健康與安全成果發表會」,由朱金龍副署長代表致詞及頒獎,
公開表揚獲得「健康勞動力永續領航企業」獎的9家領航企業(名單如附件),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簡又新董事長蒞臨開幕致詞,
表示我國將步入超高齡化社會,凸顯推動「健康勞動力」之貢獻及價值,將持續與職安署合作致力推動永續發展。
本次活動邀請永續領航企業代表分享推動職場健康與安全實務邁向SDGs的經驗與挑戰,
聚焦職場健康與安全對於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性,並傳達「以人為本」、健康勞動力是企業永續的關鍵,
以多元、公平、共融的主題內容,吸引逾百家致力於永續發展的企業共同參與。
 
    職安署表示,為鼓勵企業績極展現「GRI 403職場健康與安全主動績效指標」,
除延續獎勵「主動評比企業永續報告書揭露職業健康與安全績效指標」前10%共62家績優企業,
產業類別由電子業及金融保險業再擴增化學工業、食品工業及建材營造業,今年更精進獎勵機制,
首度舉辦「推動職場健康勞動力永續領航企業」選拔活動,從績優企業中再選出「健康勞動力永續領航企業」,
建立標竿學習典範。本次成果發表會特別邀請「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及「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等獲獎企業代表,分享推動企業健康與安全的策略及最佳實務。
 
    職安署進一步說明,聯合國2030年17項永續發展目標,每一項都需工作者參與實踐,希望藉由上市櫃企業引領產業鏈,
共同提升我國整體的職場健康與安全,以健康優質的勞動力確保企業永續的競爭力。本次成果發表會相關成果與企業分享資料,
後續將公開於職安署職場永續健康與安全SDGs專區(https://www.osha.gov.tw/48110/48207/134603/nodelist)供事業單位瀏覽及參考。
 

勞動部表揚112年度推動職安衛優良政府機關及五星獎事業單位

 
    「112年度職安衛優良政府機關及五星獎單位頒獎典禮」於11/15上午假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舉行,
由勞動部許部長親臨頒獎,除肯定績優政府機關及企業積極推動職場安全與勞工健康的貢獻外,也期許得獎的中央部會、
直轄市政府及事業單位能持續促進職業安全衛生文化,共同打造優質健全的勞動環境。
 
    許部長表示,保障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是勞動部最重要的使命,職業安全衛生應由領導者與勞工攜手從上至下齊心協力,
落實於職場每一角落,政府機關更應帶頭示範做好安全衛生工作,勞動部辦理的政府機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績效評核,
今年係針對中央部會與直轄市政府,就其所管目的事業職業安全衛生政策規劃、法規制度及執行等多元面向進行評分,
共7部會及6直轄市政府獲獎,其中評核等第為「優」的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及高雄市政府,分別在優化護理人員及社工人員職場環境、
推動校園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及建構職業安全衛生網絡等方面,推動績效足為表率。其次,評核等第為「良」之機關分別為經濟部、
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環境部、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及臺南市政府,
各獲獎單位積極整合相關資源及各單位間之協力合作,落實風險管理機制,將安全衛生規範推展至基層,值得學習。
 
    此外,在事業單位部分,今年安全衛生優良單位五星獎,由「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八里垃圾焚化廠」、
「華亞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華亞汽電廠」、「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航空研究所」、「瑞鋒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曾文南化聯通管統包工程A3標)」、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休閒遊憩事業部柳營尖山埤渡假村」、「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九廠」、「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
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等9家單位獲獎;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優良單位,
則由「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8B廠」、「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總機構)」、「多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楠梓分公司」等4家單位獲獎。上述獲獎單位均將職業安全衛生精神深植企業文化中,
並透過系統化的管理作為,持續提升管理效能,績效卓著。
 
    勞動部表示,自去(111)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獲得優良單位五星獎的事業單位得減收行業別災害費率20%的保費,
以鼓勵事業單位積極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勞動部呼籲各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能向得獎單位看齊,
並將職業安全衛生融入於政策及組織營運中,讓所有工作者更能在「安心」、「安穩」及「安全」的優質環境中工作。
 
    本次獲獎的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相關優良事項,可於職安署官網查詢參考。
 
 

職安署為因應綠能科技之發展,辦理超高揚程高空車 作業安全觀摩活動

    勞動部職安署為因應國內綠能科技之發展,與啟德機械起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11/2上午假啟德公司台南廠,
合作辦理90公尺超高揚程高空工作車作業安全觀摩,邀請各勞動檢查機構與該公司超高揚程高空工作車之專業人員,
共同研討操作超高揚程高空工作車之安全衛生議題,以促進超高揚程高空工作車作業安全。
 
    職安署表示,101年至111年間我國重大職災案例統計分析,發現高空工作車肇災共計37件,
主要原因為勞工不熟悉高空工作車操作及未落實安全管理規範所致,考量我國近年來積極發展風力發電,
截至2022年底的統計,全台陸域及離岸已設置超過396部風力機組,為因應風力機組的組裝、維修及保養等工作需求,
高空工作車已成為發展風力發電必備的車輛機械,尤其隨發電裝置容量而增加,機組的高度亦達80公尺以上,
對於高度在100公尺上下的超高揚程高空工作車之使用會大幅增加,爰為使國內在推動風力發電產業之同時,
也能兼顧相關操作人員之作業安全,實有提高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及操作知能之必要。
 
    職安署進一步表示,為防止人為操作不當造成之職業災害,勞動部業於110年7月7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規定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應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6小時,並且在111年8月12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9,
從113年1月1日起,要求雇主應指定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的人員操作高空工作車,
使操作人員具安全意識與基本操作知能,從而降低職災發生。

 

落實職安衛.創造新未來-112年「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表揚企業標竿與個人楷模

    「112年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頒獎典禮於10/16下午在台北福華大飯店福華廳舉行,由行政院陳院長親自頒獎;
除肯定獲獎企業及個人長期致力於安全健康職場所付出的心血及展現的績效,
更期許得獎者引領其他企業能持續精進職業安全衛生文化,共同打造安全衛生的職場環境。
 
    陳院長表示,自蔡總統上任以來,我國職業災害千人率自2.953持續下降至2.269的歷史新低(降幅達23.1%),
相當於減少2萬人次的職業災害給付案件,這是政府、企業等各界持續共同努力的成果,執政團隊會持續在既有的基礎上,
為國人創造更優質、更安全的勞動環境,貫徹蔡總統疼惜勞工,照顧勞工的心意。
 
    今年度的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共有10家企業得獎,其中獲得最高獎項「企業標竿獎」的統一企業公司、
綠點高新科技公司、采鈺科技公司等3家企業,共同特色都是運用智慧化與自動化管理提升職安衛績效,
重視及關懷員工身心健康,並致力打造優質的安全健康文化,成效卓著,是業界學習的標竿企業。
 
    在「中小企業特別獎」部分,獲獎的大統益公司、星元電力公司,運用技術避免重複性工作,改善工作環境,
推動全員參與職安衛,同兼顧員工家庭生活,有目共睹;在「傳統產業投資特別獎」部分,豐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曾經發生職災,但在企業高層支持及政府輔導下,積極改善現場工作環境,確保勞工作業安全,
3年來投資安全衛生經費7千萬元,成效顯著。而今年獲得「勞動健康特別獎」的彰化商業銀行、嘉義長庚紀念醫院、
柳營奇美醫院及兆豐商業銀行,在勞動健康促進、友善職場及母性健康保護措施等各方面都非常傑出,值得肯定。
 
    此外,本年度「個人奉獻獎」得主,長春集團林書鴻總裁推廣產業安全衛生長達74年,讓工安文化成為集團員工的日常,
同時參考日本職場防災作為,編著石化業職安衛教材供同業使用,協助產、官、學界在職安衛的交流,卓有績效。另外,
羅錦泉教授投入職業健康領域達38年,自擔任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起,建置我國職業健康照護服務體系,擴大友善就醫環境,
提升我國職業傷病預防及診治服務水準,令人敬佩。
 
    勞動部強調,企業用心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勞工才能工作平安健康,期盼每位雇主能用心將勞工視如家人,
共同為企業創造更多價值,未來也將更盡心與各界共同努力及合作,讓我國職場安全衛生工作做得更加盡善盡美,
所有勞工朋友能夠「安全」、「安心」及「安穩」的從事工作。
 
 

勞動部職安署表揚推動職場人因改善優良企業,鼓勵提升健康勞動力,促進企業永續發展

    職業安全衛生署於本(112)年10月6日假長榮大學舉辦「職場人因性危害預防優良實務案例競賽活動」成果發表會,
由鄒子廉署長親自頒獎,計有大型企業及中小型企業各6家績優企業,分別獲得特優、優選及佳作(如附件),
期透過績優單位的分享及展示,引領更多企業標竿學習,推動具有創意、實用及效益的人因危害預防改善方案,
為勞工創造更優質的職場工作環境。
 
     鄒子廉署長表示,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目標,每一項SDGs目標都需工作者來參與實踐,我國因應現今少子化、
高齡化的環境,面對的挑戰是工作者的健康與安全,依據勞工保險局職業傷病給付人次近3年之統計數據顯示,
在扣除COVID-19後,肌肉骨骼傷害為職業傷病之首,高達給付人次的8成,凸顯肌肉骨骼傷害仍是勞工健康最主要的危害,
因此政府和民間企業都必須重視及確保「健康勞動力」,體認每一分健康勞動力對企業、對國家都很珍貴。
 
    這次獲獎的企業都相當優秀,且均具有特色,例如企業不侷限於單一工作站(點)改善,
而是將前中後製程作業流程(線)均納入系統性改善,並具有完善管理制度(面),達成點線面之全方位改善,
另有獲獎企業將承攬商作業人員,納入人因危害預防管理體制,發揮「共好」之精神,展現實踐永續供應鏈管理的優良典範;
除此之外,也有傳統產業是透過機械設備的導入,搭配作業動線的改變,不僅降低勞工的人因危害,同時提升企業生產效率,
並呈現出勞工離職率降低,解決了長期缺工的問題,這都是勞資良善互動,創造雙贏的成果。
 
    職安署表示,國際社會保險組織(ISSA)實證研究報告指出,投資工作者安全與健康,將可為企業帶來獲得2.2倍效益,
而企業推動人因危害預防改善就是落實健康勞動力的重要一環,如何確保健康勞動力是企業永續發展的核心價值,
未來希望引領更多的企業效法並實踐,共同致力於改善職場工作環境。
 

政府資源

職安衛數位平台持續新增多門課程,方便雇主及勞工朋友隨時上網學習

    因應數位化時代的來臨,提供遠距教學已然是國際趨勢,勞動部自110年建置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
針對各行業開設免費線上影音學習課程,除國語、台語外,並翻譯成印尼語、英語、泰語、越南語及菲律賓語,
供國內外勞工24小時上網學習,不受地域的限制,運用多元化數位工具(如手機、平版或桌機)方便接受職安衛教育訓練,
提升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知能。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
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依工作性質使其接受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勞工至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上網學習取得之認證時數,與實體教育訓練相同,
均可以抵充上述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截至112年10月底止,
勞動部已製作營造業、製造業、農林業、餐飲業、外展農業及兒少職業安全衛生等共32門課程,
計24萬8千餘人(27萬5千餘人報名,約90%測驗及格)取得教育訓練時數。
 
    勞動部表示,111年起已提供移工使用行動裝置(如手機)可快速登錄之功能,只要掃描居留證即可進行註冊、
登入帳號後直接進行線上學習。此外,112年9月平台新增加公播功能,事業單位只要事先申請,
即可透過公開播放數位教材的方式,讓多數勞工能同時上課,以鼓勵事業單位利用平台辦訓,取得職安衛訓練時數。
 
    數位學習平台正式營運至迄今,首頁累計瀏覽人次已高達511萬,勞動部將持續新增相關課程及加強宣導推廣,
歡迎雇主及勞工朋友多加利用(網址: https://isafeel.osha.gov.tw/ )。
 

職安署培訓檢查員高空工作車操作訓練,提升檢查專業技能

    勞動部職安署11/6日至8日假中華民國電力技術證照協會舉辦「112年度高空工作車勞動檢查人員專業訓練班」,
協助勞動檢查員孰悉高空工作車操作方式及潛在危害,並提升檢查知能。
 
    職安署表示,高空工作車廣泛運用於電力供應、電信、建築、土木、運輸、倉儲及廣告招牌等需要高處作業的行業,
然經統計分析101年至111年重大職災案例,發現高空工作車肇災共計37件,
主要原因為勞工不熟悉高空工作車操作及未落實安全管理規範所致,相關操作人員之操作安全,值得大家重視。
 
    為防止人為操作不當造成之職業災害,勞動部業於110年7月7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規定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應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6小時,並且在111年8月12日增訂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28條之9,要求雇主應指定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的人員操作高空工作車,以提高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與操作知能,
從而降低職災發生。
 
    職安署為加強勞檢員對於高空工作車作業知識與技能,特辦理本次訓練課程,課程內容除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外,
亦包高空工作車構造標準、高空工作車作業潛在危害等,以提升勞動檢查技巧,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新訓練制度。

 

勞動部持續布建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網絡,就近提供勞工服務

    為持續擴充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網絡,提升勞工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的近便性,勞動部近日已對外公告受理各醫療機構申請為
認可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申請受理期間至今年10月底止,期望藉由擴大與各醫療機構的合作,建立綿密、
穩定且高品質醫療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網絡,使職業災害勞工就近即能取得相關傷病診治協助。
 
勞動部表示,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73條規定,獲得認可的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應提供勞工職業傷病通報、
診斷、治療、醫療復健及職能復健等整合性服務。依統計我國每年職災保險職業傷病給付案件數約為5萬件,
其中給付天數在30天以上者約為2萬件,此類給付天數較長的勞工,部分可能為此類職業傷病整合性服務的需求者,
如以目前職業傷病診治服務量2萬人次計算,加計尚待發掘之潛在罹患職業病個案,估計現行職業傷病診治服務量能仍有增加空間。
 
勞動部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1年5月1日上路後,已積極推動職災醫療機構認可制度,迄今已布建15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
31家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及連結89家網絡機構,就近對勞工提供相關服務,每年可提供2萬人次以上的職業傷病診治及相關復工服務,
一旦勞工因職業傷病尋求協助,認可專責醫院即能整合院內外資源,視勞工病情及需求,提供完善醫療復健、社會復健、
職能復健及職業重建等協助,為職災勞工提供最堅實的後盾。
 
有關前述勞動部公告及申請表件,請於公告期間前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官網(https://www.osha.gov.tw/),
並點選新聞與公告專區內的公布欄查詢;另有關認可專責醫院相關資訊,請於點選官網的職災保護專區查詢。
 

職安署彙編「職場人因危害預防優良案例作品集」,提供事業單位標竿學習,共同打造健康安全之友善職場

    依據勞保局近3年職業傷病給付人次統計,肌肉骨骼傷病(人因危害)包括職業性下背痛、
手臂肩頸等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約占給付80%,除威脅工作者的健康與安全,也連帶影響企業的生產力及競爭力。
 
    有鑑於此,職安署今年首次舉辦「職場人因危害預防優良實務案例競賽活動」,鼓勵企業集結專業與創意,
找出工作場所之人因危害與風險,並發展實用且具效益性之作業環境改善方案,積極預防及消除因工作造成肌肉骨骼傷病風險,
同時提升企業之生產效率與品質,特將獲獎優良案例彙編成冊,提供企業落實人因危害預防之參考,共創健康安全之友善職場。
 
    相關附件建立於職安署/新聞與公告/公佈欄 頁面內
 
 

工安專區

火災爆炸危害探討及預防

一、造成火災爆炸之事故,首先現場必要具備有火之三要素:燃料(可燃物)、氧氣(助燃物)、溫度。
除了燃料、溫度、氧氣之外,尚須有「連鎖反應」,亦即燃料受熱而生可燃性氣體,此氣體與氧化合而生火,
火又使燃料分解,如此反覆不斷循環,燃燒才能持續。這種現象叫做「連鎖反應」。
 
二、火災爆炸的好發場所&肇災主因:①危險物儲存場所及易堆積爆炸性粉塵、纖維塵之場所、
常因未設防爆電氣設備或使用非防爆型燈具而因電氣火花造成火災爆炸。②切割與焊接作業時,
常因未事先清除儲槽內可燃性蒸氣且未實施動火管制,致使切割與焊接之赤熱鐵屑引燃可燃性蒸氣而造成火災爆炸。
③工廠常因不熟悉化學物質的使用量(加藥量)以及製程條件(加料速度、反應溫度、化學失控起始溫度及反應熱)
致使反應器中化學物質過量或溫度過高,而導致放熱量過高,引起失控反應爆炸。④高溫金屬熔爐作業,
常因未事前確定金屬碎屑或碎片中未雜含水分,與水接觸而引起水蒸汽爆炸。⑤油罐車作業,
常因作業中危險物洩漏致可燃性蒸氣於現場累積,而現場又未設去除靜電之裝置及實施動火管制而造成火災爆炸。
 
三、火災的分類:依國家標準(CNS 3658)的規定,可分為四類。①普通火災(A類火災):凡由木材、紙張、棉、布、
塑膠等固體所引起之火災。②油類火災(B類火災):凡由可燃性液體即固體油脂及液化石油氣、乙炔氣等易燃性氣體所引起之火災。
③電氣火災(C類火災):凡通電中之電器設備,如變壓器、電動機等發生之火災。④金屬火災(D類火災):凡鉀、鈉、鎂、鋰
及禁水性物質引起之火災。
 
四、滅火原理:①冷卻法:即將燃燒物之溫度降低至燃點以下,使之不能繼續燃燒,冷卻法所採用之主要冷卻手段為用水注射。
②窒息法:即使用一種適當物質把燃燒物四周的空氣排除、隔絕或稀釋,使燃燒物體得不到氧氣的助燃,而逐漸停止燃燒。
③除卻法:即將燃燒中的物體破壞,而削弱其火勢;或將接近燃燒物體之可燃物料除去,而制止其延燒,漸而停止其燃燒。
④抑制作用:此乃針對連鎖反應而言,由於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氫離子(H+)或氫氧離子(OH-)等活性基或原子乃是促進連鎖反應的因素,
因此加入一些抑制物質與這些游離基結合,則游離基不再發生,燃燒之連鎖反應經阻斷,燃燒自然停止。
 
五、安全對策:
⑴危險物儲存場所應採措施:①應通風。②應裝設可燃性氣體偵測裝置,並使用。③防爆電氣設備。④標示「嚴禁煙火」。
⑵切焊作業安全措施:①旁不可放置易燃物。②作業前應先清除可燃性蒸氣。③現場應備有滅火器。④管線應隔離盲封。
    ⑤並實施動火管理及動火許可。
⑶粉塵易堆積場所應採措施:①應常清理,以免粉塵堆積發生粉塵爆炸。②現場應「嚴禁煙火」。可能累積可燃性氣體或粉塵場所。
    ③應使用防爆電器開關或插座。
⑷有爆炸、火災之虞作業場所:應使用合適之①防爆性能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並②採取通風、換氣等措施,並
    ③對有爆炸、火災之虞蒸氣、氣體濃度,於作業前測定之。④進出車輛裝設滅煙器。⑤化學設備或其配管,
    為防止危險物洩漏應使接合部密接。製程變更應實施風險評估。
 

                                                                                                                                                                                             編撰/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
 

職災案例

勞工於工作場所發生火災致死、致傷災害案 

一、行業種類: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0891)
   
二、災害類型:火災(16) 
 
三、媒 介 物:爐、窯等(341,立式油炸機) 
 
四、罹災情形:死亡9人、受傷11人
 
五、災害發生經過:
 
    112年4月25日6時37分許,○○公司○○廠2樓油炸區所設置立式油炸機,雖電磁閥電源已關閉,
因瓦斯供應控制電磁閥故障未能關斷瓦斯供應,使爐火持續加熱致油溫持續上升至大豆油分解溫度(220-230℃)致產生大量油煙,
當油溫再持續被加熱到自燃溫度(330℃)以上時油煙發生閃火燃燒,又因預防火災所需之設備阿瑪士KP簡易式廚房滅火系統自動啟動裝置失效,
手動拉環又無人拉起啟動、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只短暫表面滅火,無法降低大豆油內部油溫到自燃溫度以下,
當二氧化碳消散後,遇空氣中氧氣又使大豆油復燃、又未備置滅火用油炸槽之密合蓋板,致火災初期未能有效滅火造成火勢快速延燒2樓廠房,
又火場伴隨產生之濃煙及一氧化碳有毒氣體快速瀰漫整個廠房,由南側樓梯及作業區內之2號及4號電梯井等煙囪效應快速竄升至4樓之通道及作業區、
員工餐廳、更衣室等區域,且通道偵煙式局限型探測器失效,作業區內差動式局限型探測器及定溫式局限型探測器因4樓作業區無起火燃燒,
致室內溫度在70℃以下未能啟動消防排煙系統進行排煙,及因夜班人員又未實施消防緊急災變及疏散演練,
致發生火災後未能將全部作業人員及時疏散,造成有20位勞工因濃煙受困於1樓半隔間之配料室、4樓更衣室及作業區內,
其中4樓有15人躲入涼麵生產線後方冷藏庫內,後雖消防隊逐一救出,仍發生所僱勞工盧○○、吳○○、謝○○、謝○○、許○○、米○○、
納○、南○、莉○等9人因吸入性嗆傷併窒息、一氧化碳中毒致急性呼吸衰竭死亡,及陳○○、張○ ○、魏○○、邱○○、顏○○、依○、
亞○、傑○、洛○、黃○○及阮○○等11人因一氧化碳中毒、熱嗆傷、灼傷等受傷住院治療重大職業災害。
 
六、災害原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
        因立式油炸機引起火災產生大量濃煙,作業勞工未緊急疏散避難,遭火場濃煙及一氧化碳嗆傷,致發生所僱勞工
        盧○○、吳○○、謝○○、謝○○、許○○、米○○、納○、南○、莉○等9人因吸入性嗆傷併窒息、一氧化碳中毒
        致急性呼吸衰竭死亡,及陳○○、張○○、魏○○、邱○○、顏○○、依○、亞○、傑○、洛○、黃○○及阮○○等11人因一氧化碳中毒、
        熱嗆傷、灼傷等職業災害住院治療。
 
(二) 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 
       所設置阿瑪士KP廚房簡易式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滅火器等預防火災所需之滅火設備均失效。
 
(三) 基本原因: 
       ①對於立式油炸機等用火之場所,設置之瓦斯開關電磁閥故障,致瓦斯未關斷持續加熱油溫,而閃火燃燒。 
       ②肇災4樓作業區內未設置偵煙式局限型探測器,且通道上所設之偵煙式局限型探測器又失效,未觸動4樓之消防排煙系統。 
       ③未落實風險辨識、評估及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④對於夜班人員未實施消防緊急災變及疏散演練。
       ⑤未置職業安全(或衛生)管理師。
       ⑥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未符合規定。
 
七、災害防止對策:
 
(一) 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1項)
 
(二) 雇主對於勞工吸菸、使用火爐或其他用火之場所,應設置預防火災所需之設備。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三)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包括下列事項:一、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31條第1款)
 
(四) 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之事業單位,應依事業單位之潛在風險,訂定緊急狀況預防、準備及應變之計畫,並定期實施演練。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6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五)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六) 前二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十四之規定。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1項) 
 
(七) 前條所稱月投保薪資,係指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
       向保險人申報之薪資;...。(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第1項)
 
(八) 前條第一項月投保薪資,投保單位應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
       向保險人申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7條第1項)
 
 
八、現場示意圖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