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累計人次

1446273

112年第1期電子報

本電子報訂閱總數:20135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活動快訊

112年推行職安衛優良單位及人員評選即日起受理報名至3月13日止

   為鼓勵事業單位運用系統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提升職場防災管控能力,勞動部辦理旨揭評選活動,即日起至3月13日止受理報名,
歡迎符合資格之事業單位及人員直接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送件參選,詳細內容請參閱「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免費)總會執行職安署專案計畫辦理「工業區外籍移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協助事業單位提升移工的職場安全衛生知識,

減低外籍移工因語言隔閡而造成的職災發生率,申請相關資訊如附件,請踴躍申請報名!

有鑒於外籍移工多從事製造業高危險性工作,又常因語言隔閡,職場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較難落實,因此容易提高職災風險,不僅移工生命安全受威脅,雇主也有連帶責任。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與第19條
亦規定雇主對於一般勞工應依工作性質使其接受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每3年至少3小時,因此對勞工實施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不僅能將工作場所的危害直接傳達給勞工知悉,更是雇主之法定義務與責任。
  若單位有意願申請辦理者請參閱附件。如有課程疑問,請洽詢聯絡窗口: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劉玉珊小姐或陳秀傑先生,
電話:(04)23585158分機121、分機122,信箱: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附件

 

勞動部頒布112年全國職場安全健康週活動實施計畫,歡迎各單位踴躍參與。

    一 、為塑造全民職場安全衛生文化,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實現尊嚴勞動,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整體水準,且勞動部已訂定「112年全國職場安全健康週活動實施計畫」,
鼓勵各單位踴躍推動各項促進職業安全與健康相關活動。
 
    二 、各單位配合本計畫辦理之情形,將列為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優良單位五星獎、優良工程金安獎及政府機構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績效優良等獎項之評核指標,
請欲參與之事業單位,依本計畫內容及附件格式,自行研提各單位年度活動,並於112年3月31日前上傳至「職場安全健康週專網」( http://safety.osha.gov.tw/)。
 

附件1

附件2

 

(免費)總會執行職安署專案計畫辦理「工業區事業單位現場診斷輔導」,為有效降低職災發生與改善工作環境,誠摯邀請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

    為協助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以保障勞工作業安全,實施臨場診斷及個案式輔導,以有效改善職場危害因子,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並提升競爭力。
    專家輔導費用由本計畫支應,受輔導單位無須支應輔導相關費用,申請表請參閱附件。如有疑問,請洽詢聯絡窗口: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劉玉珊小姐或陳秀傑先生,
電話:(04)23585158分機121、分機122,信箱: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附件

 

最新消息

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上路,協助職災勞工順利重返職場

為強化職災勞工重建協助,勞動部認可28間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已正式上路,協助職災勞工或雇主擬訂復工計畫,進行職業災害勞工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
及增進其生理心理功能之強化訓練等職能復健服務,透過專業人員的協助,了解勞工之復工需求並設定功能提升目標,讓職災勞工能儘速重返原職場,
減少勞工等待或嘗試復工期間所耗費的時間、醫療及社會成本。勞動部並分享已服務之成功案例如下:
 
王小姐是一位包裝貼標人員,因手部長期疼痛、肌肉萎縮,無法執行其工作職務。經評估後發現王小姐症狀為姿勢不正確導致疼痛,因此手部操作功能速度下降,
專業人員除指導王小姐正確的工作姿勢外,同時協助其從事肌力強化與改善手部操作速度訓練,並在職能復健之後期階段,進行打標籤與包裝工作模擬訓練。
經過8週的訓練後,王小姐工作能力雖已符合職務需求,但仍偶爾手部麻痛,因此另提供其職務再設計服務,專業人員至王小姐公司實地進行工作分析,
建議雇主利用懸吊式標籤機,並為王小姐設計、製作手部護具,王小姐實際穿戴後,表示麻痛情形改善很多,也終於在訓練3個月後重返職場工作。
 
40多歲的阿德是聯結車司機,工作時疑似煞車故障導致車輛翻覆,上下肢都有嚴重骨折,之後還接受左側全人工肘關節置換手術,受傷後無法順暢的操作方向盤、
無法抬起貨物,甚至要上駕駛座都有困難,後來透過功能性能力評估、工作分析、工作模擬評估等,經過5週的生理功能強化訓練,幫助阿德強化上下肢肌力及肌耐力,
使其能夠順利搬貨、推貨並駕駛聯結車,目前阿德已採漸進式復工方式,回到職場從事原工作。
勞動部呼籲,職災勞工或雇主如有職能復健服務需求,可洽各地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由專業的治療師進行個別化評估,並協助規劃職災勞工專屬的復工計畫,
亦可透過地方勞政主管機關專業服務人員提供相關諮詢及轉介服務,相關資訊可至職安署網站參閱(https://www.osha.gov.tw)。
 

英國在台辦事處邀請勞動部職安署鄒子廉署長赴英國考察 深化台英雙方交流合作

    為深化台英雙方密切交流,並擴大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保護合作,英國在台辦事處邀請勞動部職安署鄒子廉署長於本(112)年2月5日至10日赴英國考察,
拜訪英國安全衛生執行署(UK HSE)管理階層、離岸風電相關事業單位與安全衛生組織團體,並拜會英國就業及退休金事務部(Department for Work and Pensions,DWP),
透過此次考察,除對英國政府相關勞動監管單位之推動政策與安全衛生運作經驗有更深入瞭解外,同時促進穩健之溝通交流管道,
對於後續台英雙方勞動政策交流合作及國內離岸風電等綠能產業安全衛生管理實務推動,助益良多。
 
    職安署表示,英國政府每年編有預算,提供該國於全球各地使館推薦當地具前瞻性之政府官員參訪英國,推薦資料送英國政府審查通過後,提供交通及住宿補助,
並由各該使館安排參訪英國產、官界,以了解相關政策、法律及實務,期促進雙方實質交流。鑑於職安署於離岸風電發展初期,即積極建置離岸風電安全衛生監管策略,
力求離岸風電發展及職業安全衛生監督併行,並自108年起與英國安全衛生執行署(UK HSE)交流合作,除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且連續3年辦理高峰論壇,
台英雙方交流密切,更有擴大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保護合作的需求,故邀請鄒子廉署長參訪英國,以深化台英雙方交流合作。
    本次考察交流透過拜訪就業及退休金事務部相關職業傷害與年金給付等政策部門專員,了解英國工業傷害照護計畫(Industrial Injuries Scheme, 簡稱IIS)
相關勞動力照護福利制度、執行概況等,可作為我國後續推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之參考。值得一提的是,鄒子廉署長參訪英國安全衛生執行署科研中心
( HSE Science and Research Centre)時,英國安全衛生執行署(UK HSE)特地由其執行長Sarah Albon與科學研究中心主任(Director) Andrew Curran等管理階層全程陪同,
並於會中分享安全衛生研究成果,充分展示台英合作交流之基礎已愈加穩固,同時達成包含協助我國勞動檢查員派赴英國之專業實務訓練、跨國安全衛生研討活動及研究成果交流等合作共識。
 
    此外,亦造訪國際海事承包商協會(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ractors Association, IMCA)、全球離岸風電安全衛生組織(Global Offshore Wind Health and Safety Organization, 簡稱 G+)
等離岸風電相關單位,以及全球最大的職業安全健康學會(The Institute of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IOSH)等組織團體,透過與該等組織團體交流過程,
瞭解英國透過企業供應鏈及市場管理等連結機制,導入至整體產業並落實安全衛生績效與永續經營目標等作法,並藉此促進台、英雙方國際交流之廣度,
由政府部門延伸至相關民間安全衛生組織之交流合作,拓展台英交流合作版圖。
 
 

預防捲夾危害,數值控制之車/銑/搪床及加工中心機自1月1日起須辦理資訊申報網站登錄

 
    為積極保障工作者作業安全,阻絕不安全金屬材料加工用之數值控制車/銑/搪床、聯製機及加工中心機流入國內市場,從源頭防止機械捲、夾之危害風險產生,
自本(112)年1月1日起製造者或輸入者應將該機械送經國內外認證組織認證之產品驗證機構完成測試驗證,確保其符合CNS 15883或ISO 23125車削機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
辦理資訊申報網站登錄及張貼安全標示,以取得邊境管制之輸入通關證號代碼後,始能產製運出廠場或輸入國內市場。
 
    勞動部表示,金屬材料加工用之數值控制車/銑/搪床、聯製機及加工中心機為金屬車削或銑製作業之常用工具機,因使用不當或未設置安全門連鎖裝置,
造成捲夾傷害事故屢有所聞。為預防職業災害發生,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於110年4月29日公告指定金屬材料加工用之數值控制車/銑/搪床、
聯製機及加工中心機,自112年1月1日起應符合安全標準、辦理資訊申報網站登錄及張貼安全標示,製造者或輸入者如有違反,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並且可要求採行限期回收或改正等措施,以確實保障工作者作業安全。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未來將對金屬材料加工用之數值控制車/銑/搪床、聯製機及加工中心機之生產廠場或倉儲場所,一併啟動產品監督及後市場查驗作為,
以防止不合格或未完成資訊申報網站登錄者使用安全標示,造成混淆,對違反規定者,最高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回收或銷毀等應有之作為,
落實防堵不安全產品進入勞動職場。
 
    對於取得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之金屬材料加工用之數值控制車/銑/搪床、聯製機及加工中心機,民眾可隨時至職安署「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網」
(網址:https://tsmark.osha.gov.tw)查詢合格資訊,以供識別,並確實於購置選用時確認安全標示,使工作者操作安全更有保障。

勞動部與代行檢查機構共同把關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

    我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由勞動檢查機構與代行檢查機構共同把關,檢查人員皆具相當專業能力,
其中代行檢查機構係取得ISO/IEC 17020國際檢驗機構認證之民間專業社團法人,勞動部並派員監督其執行業務情形,確保檢查之公正性。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指具一定容量之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人字臂起重桿、營建用升降機、營建用提升機、吊籠、鍋爐、第一種壓力容器、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高壓氣體容器等,為各事業單位生產之核心設備,相關作業通常伴隨較高風險,依法非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
不得使用。目前勞動檢查機構係執行製造廠型式檢查、危險性機械使用及竣工檢查,其餘包含危險性設備熔接、構造、竣工檢查與後續定期檢查、
變更檢查等約97%檢查量係委由代行檢查機構執行,111年共實施危險性機械或危險性設備11萬餘座次檢查。
 
    勞動部徵求代行檢查機構執行本項工作,近年皆係參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透過公開程序辦理評選,112至113年度之北、中、南區代行檢查機構分別為中華鍋爐協會、
中華產業機械設備協會及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三機構共計有133位代行檢查員,並多具有非破壞檢測、銲接檢驗師、美國API標準等多項證照,
能深入執行危險性機械或設備適用之CNS標準或國際標準規定之各項專業檢查。
    勞動部為加強對代行檢查機構之監督管理,確保檢查之公正性,除訂定標準作業程序外,另指派職業安全衛生署三區職安中心專責人員分別進駐各代行檢查機構,
就核發之證照逐案審查,並由各勞動檢查機構實施現場督導。另勞動部近期每年均委託專業機構辦理「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代行檢查機構業務執行滿意度調查」,
依歷年調查結果,受訪業者對於各代行檢查機構在「行政效率」、「專業程度」、「服務態度」、「裁量標準」及「清廉操守」等5面向之滿意度及整體評價,
均達95%以上,顯示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業務辦理成效,已獲得各界高度肯定。
 

附件一

附件二

 

政府資源

職安署與勞安所合作輔導及補助高山協作員預防肌肉骨骼傷害

考量高山協作員需揹負重物上下高山之作業特性,為發生肌肉骨骼傷害之高風險族群,職安署與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下稱勞安所)共同合作,
由勞安所協助評估、輔導及開發輔具,並由職安署透過補助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計畫,提供專案申請協助,以減少高山協作員之職業傷病風險。
勞安所依高山協作員之作業及危害特性,開發製作改良式雪巴揹負架及具足弓支撐設計的足部護具,以增加背架之強度與穩定性及足部支撐,
強化對協作員頭背部、下肢及作業安全之保護;職安署為降低高山協作員之作業負荷與職業性肌肉骨骼傷病風險,特與勞安所以專案合作方式,
結合其專業團隊資源,輔導業者採用改良式護(輔)具並提供部分經費補助,111年度共計補助北、中、南、東區4家業者共50組護(輔)具,
提供上限80%經費補助計42萬4,000元,共同守護勞工朋友的安全與健康。

112年起勞工健康照護資訊平台相關資訊之服務移至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官網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資源整合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統籌勞工健康服務專業資源推動及整合之功能與角色,
112年起勞工健康照護資訊平台相關資訊之服務移至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官網。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連結如下:https://www.coapre.org.tw/show_disseminate_resources#gsc.tab=0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中心聯絡窗口(電話:02-85229366分機663)。

 

局部排氣裝置設計訓練合格專業人員名單

    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8條第2項至第4項、第38-1條等,有關從事局部排氣裝置設計專業人員相關規定,雇主設置局部排氣裝置時,
應指派或委託經職安署訓練合格之專業人員設計,並製作局部排氣裝置設計報告書。
    職安署自110年起陸續辦理局部排氣裝置設計之專業人員訓練,並核發結業證書予訓練合格人員 (名單詳如附件),提供事業單位參考。

附件

 

職安署修正發布「塑膠製品相關產業與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作業要點」

    職安署修正發布「塑膠製品相關產業與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作業要點」,本次參考歷年補助審查委員及相關同業公會之建議,
並檢討事業單位申請補助情形,相關修正內容,請參閱附件。
    有關申請相關事宜,請逕洽受委託機構。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工安專區

年終及歲修作業安全

    每年歲末年終期間,事業單位常增加產能、追趕工程進度或從事歲修作業,由於人員及機具、設備進出、使用頻繁,相對也提高發生職業災害之風險。
歲末期間一向為各行各業機械設備汰舊換新、維修保養或趕工最為頻繁之季節,尤其石化、化學工廠等使用數量眾多之危險性設備及危險物、有害物,
歲修期間勢必升高災害風險,其他如營造工程趕工、瓦斯分裝場灌裝作業頻繁及大樓外牆清洗、儲槽清理、屋頂維修、招牌吊掛等臨時性作業大幅增加,
稍有不慎即可能造成災害,例如,動火作業易發生火災、爆炸災害、高處作業易發生墜落災害、入槽維修及清洗等局限空間作業易發生缺氧、中毒災害、
吊掛作業易發生物體飛落及感電災害等,因此雇主應特別加強工安管理,如為外包工程,應落實承攬管理責任,避免發生職災。
 
    特別提醒事業單位於歲末年終期間應就下列事項確實做好防範,以維護其事業財產及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
 
⑴歲修作業務必加強承攬商及其勞工之管理,嚴格管制動火許可、用電安全、局限空間作業管制等。
 
⑵石化及化學工廠歲修或暫停運轉之化學設備內之危害物質應確實隔斷或排除,並注意危險物品之管制及相關設施之自動檢查。
 
⑶廠房及屋頂翻修應注意高處開口及踩空墜落之危害預防,加強架設護圍、安全母索、鋪設踏板、落實勞工配戴安全帽、安全帶等措施。
 
⑷大樓清洗之吊籠應經檢查合格,操作人員應訓練合格,作業勞工應確實使用安全帶及救命索,以防墜落。
 
⑸以移動式起重機進行招牌等起重、吊掛作業,應加強安全裝置檢查及作業範圍之人車管制;並嚴格要求吊物用之起重機不得搭載人員。
 
⑹歲末年節前趕工加班時,應增派主管人員執行現場監督作業,以維護工作紀律。
 
⑺瓦斯分裝場及使用危險物品之工廠等,應注意電源、火源之管制,並加強其防災應變與通報措施。
 
⑻營造工程應特別注意「墜落」、「倒塌崩塌」、「感電」之防災措施,尤其墜落造成勞工死亡之災害最多,應注意高處開口之防護、支撐之完整
,並使勞工確實配戴安全帽、安全帶。
 

參考文獻

⑴行政院勞動部,2021,官方首頁/新聞公告。
⑵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2021,公告。

編撰/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
 

職災案例

從事脫標機異常排除作業遭捲夾致死災害

一、行業種類:非有害廢棄物處理業(3821)
 
二、災害類型:被夾、被捲(07)
 
三、媒 介 物:其他(159,脫標機)
 
四、罹災情形:死亡1人
 
五、災害發生經過: 111年9月9日7時36分許,脫標機入料口遭較大尺寸之寶特瓶卡住產生架橋效應,罹災者為排除入料口異常狀況時,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
當罹災者將手伸入入料口排除卡住之寶特瓶時,不慎墜入,遭運轉中之脫標機捲入,造成全身碎裂,致多器官損傷不治死亡。
 
六、災害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罹災者遭運轉中之脫標機捲入,造成全身碎裂,致多器官損傷死亡。
 
(二)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
(1) 從事脫標機異常排除作業,未停止機械運轉。
 
(三)基本原因:
(1) 未落實執行工作環境作業場所危害辨識、評估及採取控制措施。
(2) 人員危害意識不足。
 
七、災害防止對策:
(一)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
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7 條第 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
 
(二)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 條之 1 第1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3 條第 1 項)
 
(三) 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依第二條之一至第三條之一、第六條規定設管理單位或置管理人員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及方式登錄,
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86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3 條第 1 項)
 
(四) 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投保單位應按被投保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投保勞工保險。(勞工保險條例第 14 條第 1 項)。
 
(五) 前條第一項月投保薪資,投保單位應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7 條第 1 項)